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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党风室    时间:2020-09-30 09-24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办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店镇卫生联合支部书记、卫生院副院长宋彬违规宴请问题。2019年11月,宋彬在没有向党支部、镇党委报告的情况下,在镇供销社院内为其母亲操办70岁寿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3700元。案发后,宋彬将违规收受礼金退还给相关人员。2020年7月,宋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赵李桥镇柳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饶楚新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五一期间,饶楚新组织5名村干部和1名其他人员以学习考察美丽乡村建设为由,到张家界旅游,旅游费用由公款报销。因其还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2020年3月,饶楚新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蒲圻街道和尚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安清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9年5月,周安清在和尚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向参与活动的群众提供价值450元的黄鹤楼香烟,并以购买矿泉水名义开具发票在社区报销。2020年7月,周安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徐满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5月徐满意在为管理服务对象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登记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600元现金2020年5月,徐满意被给予记过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大背景下,“四风”问题禁而难绝、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中秋国庆期间重要工作安排,真正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通知通报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要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积极倡导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专责,坚守重要节点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对各类“四风”问题严查严治、真纠实处,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五个专项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赤壁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赤壁市纪委

2020年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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