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自复工复产问题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03-03 10-53
各乡镇(办、场、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蒲纺工业园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近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依纪依规依法查处了羊楼洞茶场、赵李桥镇两地违反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禁令,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许可,擅自复工复产的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羊楼洞茶场锦峰钙粉厂违规复工复产问题。2020年2月7日,赤壁市锦峰钙粉厂实际负责人刘小贤在未获得复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组织4名工人在夜间进行饲料颗粒生产活动。2020年2月10日,羊楼洞茶场赵李桥分场党支部书记罗水平接到群众举报锦峰钙粉厂在晚上私自开工生产,仅通过电话联系刘小贤要求其停止生产,却没有核实该企业是否停产,也没有将此事向羊楼洞茶场党委汇报。刘小贤在接到罗水平要求锦峰钙粉厂停止生产的通知后,并未停止生产,而是继续生产,2月7日至2月12日凌晨,违规复工生产4天。 2020年2月12日,赵李桥镇对锦峰钙粉厂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对刘小贤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20年2月15日,赤壁市纪委对羊楼洞茶场党委委员、羊楼洞茶场疫情防控工作包保干部龚建国进行诫勉谈话;2020年2月16日,赤壁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羊楼洞茶场赵李桥分场党支部书记、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罗水平党内警告处分。 二、赵李桥镇湖北熙城钙业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违规复工复产问题。湖北熙城钙业有限公司2020年2月8日、2月11日、2月12日、2月17日由公司实际负责人夏康寿安排违规复工生产4天;赤壁市景熠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1月29日至2月14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饶祥和工人饶某峰2人违规复工生产15天;湖北省圣兴矿粉有限公司2020年2月1日至2月13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廖乐华1人复工生产8天;赤壁市晟宇矿粉有限公司2020年1月31日至2月12日、2月21日、2月22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文华1人违规复工生产14天。 2020年2月26日,赵李桥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夏康寿、饶祥、贺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饶祥、贺文华、夏康寿、廖乐华4人违法问题线索移交赵李桥派出所立案调查,作出治安处罚。 对于赵李桥镇4家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许可,擅自复工复产的问题,赵李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涛作为镇分管工业领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蓼坪村疫情防控工作督办负责人,对该问题监管不力。2020年2月26日,赤壁市纪委对陈涛进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赵李桥镇党委向赤壁市委作出书面检查。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全面、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积极帮助和督促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赤壁市稳妥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赤壁市防疫期间从严防控疫情稳妥有序复工复产操作细则》通知要求,对于不落实防控措施,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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