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神山镇党委副书记汪某,身为镇护林防火和林业工作分管领导,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两起森林火情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某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赤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到神山镇政府宣布对该镇党委副书记汪某、党委副书记杨某、人大专职副主席杨某等3人的处分决定,引起较大震慑。
“身边人的案例像是一面‘镜子’,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仔细查摆问题,认真履职尽责,把上级安排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处分决定宣布完毕后,神山镇的一名参会干部感慨地说道。
为深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赤壁市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通过“面对面”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用身边人的反面案例作教材,让会场变课堂,现场敲警钟,使干部职工接受最直观、最真实的纪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该委结合具体案情和单位实际,灵活采取党委(党组)会议、党员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既通报违纪违法情节,又剖析案发原因和教训,还做好相关政策、党纪法规的宣传普及,变处分决定“一张纸”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让案发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从身边最生动的案例中学到教训、弄懂法纪、得到震慑。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效果,赤壁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的基础上,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变成“多棱镜”,立体式、全方位折射问题,放大警示教育功效。
据悉,今年以来,赤壁市纪委监委共赴案发单位29家,现场宣布处分决定53人次,受教育人数超10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赤壁市纪委监委 罗雨轩、尹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