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你单位报送的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现予以退查,请补充完善后再次送审……”6月9日,赤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委员会在对茶庵岭镇上报的一起违纪案进行把关时,发现案卷材料存在瑕疵,当即向茶庵岭镇纪委反馈审理意见,要求尽快整改落实。
案件审理是确保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为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办理案件存在的审理力量薄弱、查审不分、定性量纪不准、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赤壁市纪委监委对症下药、精准施治,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实行“专人专班”,协助案件审理室负责党组(党委)拟给予诫勉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审理工作,以案代训、实战练兵,促进案件质量和审理水平双提升。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委员会由16名审理专员组成,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委机关各室部组熟悉审查调查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产生,以兼职的形式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按照《赤壁市纪委监委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实行)》,对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办理案件进行审理把关。
“案件接收后,我们会根据案件类型、地域划分和回避制度,从审理专员中抽调两名以上人员,与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组成审理组,全面审核卷宗材料,就程序、证据、事实等情况提出审理意见,提交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讨论,修改形成审理报告。”案件审理室主任宁勇华介绍道。
“案件审理的过程就是学习反思的过程,在参与了他人办理案件的审理后,我才认识到自己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性、实体性问题,这不仅强化了我的规范化意识,还提升了我的专业化水平,现在办起案来更加得心应手了。”第五纪检监察室的审理专员代冰阳谈到自己参与审理的体验。
为使审理专员尽快适应案件审理工作的需要,该委还定期开展案件审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或专题研讨会,集中梳理和解答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建立综合考评机制,从审理案件数量、质量、准确性、时效性等多个方面,对审理专员进行综合评价,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倒逼审理专员不断提升素质本领。
据统计,自案件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以来,该委共向16名审理专员交办案件42件,已审结34件,在审7件,退回补充调查1件。(赤壁市纪委监委 罗雨轩、余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