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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审理工作初体验
来源:赤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05-20 08-35  

“邱露,这个处分决定生效的时间弄错了。”宁主任严肃地说。

我接过文稿重新核查了一遍,原来是自己把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时间和领导签批时间搞混淆了。

“案件审理工作看起来只是审核把关,实际上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处分决定都影响着受处分对象,小到工资待遇,大到政治生涯,所以每一个处分我们都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不能有一点马虎。”宁主任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我陷入了沉思。

2018年底,因机构改革,我转隶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性质的转变、岗位的调整、职责的变化,让法学专业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知识偏科”和“本领恐慌”。闲暇时候,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规则规定就成为了我的“好伙伴”。

“邱露,这是乡镇纪委移送审理的案卷,你看看缺哪些材料?程序上存在哪些瑕疵?”

接过案卷后,我仔细对照《工作规则》,对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等程序性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核,一一核对谈话笔录内容。当审核到审查报告和谈话笔录时,发现对被审查人收受礼品礼金认定笔录和审查报告不一致。

“宁主任,这个案子中送礼人龚某笔录中记录的是2条600元香烟、2条1000元香烟,而收礼人吴某是2条400元香烟、2条600元香烟、2瓶酒,审查组没有再次核查,对这个违纪事实的认定好像存在瑕疵。”我抑制着内心紧张,向主任汇报这一情况。

“没错,两份笔录中送礼的东西不一致,审查组就不能确定吴某违规收礼的金额。”得到了宁主任的肯定后,我开始着手列出问题清单,交给审查组补充完善。

几个月下来,我审理案件15起、审核案件34起,沉甸甸的责任让我明白案件审理并不是简单的照搬照套党纪法规,而是要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以审查调查报告为主线,逐一审核把关,形成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达到违纪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正确、违纪违法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程序合法的标准,力求把每一个案件办成“标本”,经得起人民和时间的剖析。(审理室 邱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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