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 持续纠正“四风”的通知
来源:赤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31 02-10
各乡镇(街道、场、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纪检组(纪委),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纪工委,蒲纺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市纪委监委各部室、派出纪检监察组: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两节”期间纠治“四风”有关工作通知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谋划在前、教育在先,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切实抓好执行,严格党员干部特别是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负责同志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廉政短信、新闻媒介、主题党日、传达学习“四风”问题相关通报等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纠正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找准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推动《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全面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选举;严禁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紧扣“五紧盯”开展好监督检查。一是紧盯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工作,重点检查持续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二是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落实情况,严查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督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做好“两节”期间超市、商场、车站、餐饮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查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四是紧盯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严查年末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时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五是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整治“四风”中“低级红”“高级黑”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各乡镇(街道、场、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人社、工会、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津补贴发放、工会会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各乡镇(街道、场、区)纪(工)委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分别于2021年1月6日、2月19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中共赤壁市纪委 2020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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