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2-30 11-14
各乡镇(办、场、区)党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纪工委,蒲纺工业园区党工委,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市直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两节”期间纠治“四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强化约束。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改进作风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咸宁市纪委、赤壁市纪委近期发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止知畏,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全面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坚守年节假期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约谈、提出建议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查找“四风”问题,始终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严查严纠。在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所联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办、场、区)纪委负责辖区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精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及法纪效果的统一。 全市各单位分别于2020年1月3日前、2月7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线索核实处理结果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中共赤壁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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